活動情報 Event
振興加碼享美食
活動期間於下列指定店櫃當日單櫃消費滿2,000元,即可獲得1張100元主題餐廳抵用券,單筆消費滿4,000元,即可獲得2張100元主題餐廳抵用券,依此類推,參加店櫃依現場公告為主。
1 - 8F單筆2,000元送100元主題餐廳抵用券
※不參加店櫃:H&M、APPLE、SONY CENTER、BOSE、大師修、小米、藏壽司、BCG美車庫、威秀影城、Tomod's、WORLD GYM、湯姆熊歡樂世界及遠東SOGO百貨之發票恕無法參加此活動,詳情請依官網公告及各櫃現場告示為準。
主題餐廳抵用券使用說明:
可於遠東巨城購物中心點點心、Mo-Mo-Paradise、開飯川食堂、天吉屋、YAYOI、京都勝牛、晴木千層豬排、乾杯、鐵火牛排、涓豆腐、BELLINI Pasta Pasta、銅盤、瓦城、時時香單筆消費滿1,000元始能使用100元抵用券乙張,依此類推。
抵用券使用期限:5/16 (六) - 6/4 (四),逾期無效。
注意事項:
1. 抵用券為贈品,影印或塗改無效,偽造變造抵用券,依法追究,使用期限依券面所載時間及辦法為準,逾期無效。
2. 抵用券依券面所指定專櫃,單筆消費滿1,000元始能使用100元抵用券乙張,依此類推;抵用券恕不得兌換現金及找零,遺失、被盜、毀損或變形恕不補發。
3. 抵用券發行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故折抵金額恕不再開立統一發票亦無法累積快樂購集點卡點數。
4. 消費金額恕不得跨日累計兌換;使用提貨券、禮券、商品券消費金額可列入計算,唯使用抵用券 / APP電子優惠券消費金額、HAPPY GO紅利折抵金額、購買禮券之禮券發售證明書及購買商品券之發票、星巴克儲值、菸類商品、禮換單 (無) 之發票、二、三聯式手寫發票、三聯式收銀機發票恕無法列入計算。
5. 如欲退貨請攜帶原購買之商品、消費發票或銷貨明細、簽單 (信用卡付款),及已兌換之贈品至原購買專櫃辦理,如贈品已使用則需退還等值現金。
6. 本公司保有修改活動之權利,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請以現場公告為主。